近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各级档案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推进档案工作数字转型和智能升级指明方向和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各行业各领域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档案行业经过多年信息化建设,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信息化基础设施、丰富的档案数字资源,为人工智能应用奠定了基础。为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档案行业的应用,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组织起草了《意见》,经国家档案局局务会审议后发布。
《意见》全文共4部分10条。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明确档案行业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业务要求。第二部分为“有序推进应用”,针对人工智能应用中数据、算力、算法、场景、安全等方面提出落实要求,点出重点任务,指明发展方向,提出安全要求。第三部分为“强化安全支撑”,强调人工智能应用中存在安全风险,从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控机制建设、防范档案数据失泄密风险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第四部分为“统筹组织实施”,要求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应用落实落地;加大科研支持力度,整合科研力量,重点研究共性技术问题;加强制度标准体系建设,围绕系统框架、功能要求、应用场景、数据管理、评估审核等制定完善一批制度规范;坚持需求导向,避免重复浪费,提高大模型建设和复用能力;强调档案部门职责履行,不能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而忽视部门职责,应加强工作人员对人工智能应用结果的审核把关。
《意见》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针对档案行业应用中的重点、难点,强化工作原则、加强数据建设、明确应用场景、防范潜在风险,监督指导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档案业务深度融合。国家档案局科技信息化司将以《意见》印发为牵引,加强宣传解读,做好开展科技项目研究、实施人工智能应用试点、召开学术交流研讨会等相关配套工作,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6年4月13日 总第4426期 第一版
办公室及展览预约电话:027-82812716
值班电话:027-82834953(夜间、节假日)
档案馆查阅咨询电话:027-82812709
档案征集咨询电话:027-82464201
Copyright © 2020 武汉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湖北省武汉江岸区怡和路59号
鄂ICP备1901962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201号
读档
武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