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州委办公室、恩施州政府办公室印发《恩施州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和《恩施州党政领导公务活动档案管理办法》,加强对重大活动档案和党政领导公务活动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工作。
《办法》要求各单位要把重大活动和州内副厅级及以上和县市副县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公务活动档案收集和管理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把重大活动和党政领导公务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标、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办法》对各级各部门在重大活动和党政领导公务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和利用过程的责任,重大活动和党政领导公务活动档案相关的移交要求,以及对重大活动档案的管理工作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作者:恩施州档案局 王绪龙 来源:湖北档案网
上一篇: 关于对美国数字时代版权法修改的几点思考
下一篇: 广东省档案馆举办张悦楷诞辰90周年纪念展
办公室电话:027-82812716
值班电话:027-82834953(夜间、节假日)
档案馆查阅咨询电话:027-82812709
展览参观咨询电话:027-82784374
Copyright © 2020 武汉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湖北省武汉江岸区怡和路59号
鄂ICP备1901962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201号
读档
武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