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档案局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建设项目档案监督指导工作指南》要求(以下简称《指南》),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宣传贯彻文件精神。及时转发《指南》,要求各区档案局采取联合发文、开会、培训、检查等形式加强学习,宣传贯彻《指南》要求,今年至少举办一次专项业务培训。
二是监督指导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对各区档案局、市建设项目法人单位和责任单位提要求、立规矩,督导其做好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
三是做好重点项目档案验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各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本地区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明确验收范围、程序和标准,组织做好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登记、指导、验收等工作。(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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