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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档案局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5-05-29 00:00 来源:市档案局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武编〔1996〕62号及武政办〔2001〕195号文件规定,市档案局(馆)是市人民政府主管档案事业的职能部门,是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的基地。

武汉市档案局与武汉市档案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为局馆合一管理体制,同时承担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项基本职能。

市档案局(馆)主要职能有:

1、对全市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拟定档案地方性规章制度,起草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标准,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

2、指导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专业档案馆、市属重点工程和各区档案工作。依法对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进行资质认定。

3、制定档案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指导档案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档案保护、档案教育、档案宣传工作;指导市档案学会工作。

4、承担全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开展档案工作国内、国际交流活动。

5、集中统一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市直机关的重要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6、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本市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做好档案编研出版和为社会提供利用工作;参与编史修志工作;收集散失在国内外的我市的档案资料和史料。

7、负责接收市级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关移送的公开的政府信息,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及公开现行文件的查询服务。

8、负责研究组织实施、推广应用档案保护技术和现代化管理;负责档案管理软件的研发;负责档案资料复制、修裱。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汉市档案局由局机关及武汉市档案馆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档案局总编制人数83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6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54人)。在职实有人数6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45人)。

离退休人员61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56人。

二、收支预算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58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571.92万元,事业收入18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89.92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8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52万元。

三、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情况

2014年财政拨款(补助)预算数1571.92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11.79万元,增长7.11 %,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79.3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0.32万元,增长1.06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402.85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11.85万元,下降2.8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2.商品服务支出160.3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4.41万元,增长9.87%,主要原因是干部提拔,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的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6.13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7.76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名退休人员。

(二)项目支出592.57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101.47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物业管理费和档案文化建设两个项目。其中:

1.档案保护费201万元。目前市档案馆现有馆藏档案67万余卷,根据《档案法》和国家综合档案馆评估要求规定,按馆藏档案每卷3元列入档案保护费。

2.档案抢救费24万元。

3.档案征集费13.59万元。

4.档案数字化加工259万元。目前市档案馆还有17万卷档案亟待加工,约需投入资金1295.2万元(不含设备投入),市财政专项资金按5年逐年划拨,每年应列入预算资金259万元。其中:档案扫描710万幅,每幅费0.35元,计249万元;档案数据录入目录50万条,每条0.20元,计10万元。

5.房租10.98万元。

6.物业管理费60万元。完善配套设置,消除安全隐患,实行规范物业管理费。

7.档案文化建设20万元(一次性项目支出)。

8.待分配支出项目4万元(机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