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背景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为深情回顾党的奋斗历程,热情讴歌党的光辉业绩,弘扬伟大长征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展现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成就,展现长征精神在新时代的传承与发扬,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武汉市档案馆拟开展“如你所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照片征集活动,面向社会征集优秀照片作品,并制作主题展览。
(二)项目名称
“如你所愿”——武汉市档案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照片征集和展览。
(三)采购人
武汉市档案馆。
(四)采购内容
“如你所愿”—武汉市档案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暨纪念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照片征集和展览。
(五)时间安排
照片征稿时间:2026年4月至7月。
展览展出时间:2026年10月(9月25日前完成布展)。
(六)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
(七)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报价要求
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包括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奖励费用、评审费用、宣传费用、展览费用,其中奖励费用11万元和评审费用1万元属于不可竞争费用),供应商响应报价若超过本预算金额,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二、服务需求
(一)征集主题
1.党的光辉历程。反映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历史瞬间;展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感人画面。
2.长征精神永放光芒。反映红军长征相关历史遗迹、文物、纪念地的影像;记录社会各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史学习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精彩瞬间。
3.红色传承与时代风貌。展现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人民群众爱国爱党、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反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生动场景,特别是反映革命老区新变化、新发展、新面貌;展现党领导人民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取得辉煌成就的生动场景。
(二)征稿方式
本次活动采取电子邮件征稿方式,只接受电子照片投稿。
(三)活动全流程宣传
1.网络。在武汉市档案馆官网、相关主流媒体网站(比如人民网等)发布征稿启事、阶段性报道、评选结果、展览等信息。
2.传统媒体。在相关主流媒体(比如长江日报等)刊登征稿启事、阶段性报道、评选结果、展览等信息。
3.新媒体。在武汉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相关主流新媒体发布征稿启事、阶段性报道、评选结果、展览等信息。
(四)稿件评选
计划征集221幅(组)照片,其中:一等奖3幅(组),奖金3000元;二等奖6幅(组),奖金1500元;三等奖12幅(组),奖金1000元;优秀奖200幅(组),奖金400元。
供应商按照武汉市档案馆要求,组织档案、摄影、新闻、人文、历史等领域5名专家,评审费用2000元/位,对照片进行价值鉴定,评定照片等级,评选结果在武汉市档案馆官方网站、武汉市档案馆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五)展览要求
1.展览内容:精选征集的照片,获一、二、三等奖的照片全部用于相框展览,获优秀奖的照片中选择部分用于相框展览,其余用于电子屏循环滚动展示。
2.展览时间:2026年10月(9月25日前完成布展)。
3.展览面积:展厅面积约200平方米,用作底板的活动展板墙有30块(可正反利用、不含墙面区域)。
4.展览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包含展览设计、展览制作、施工布展、展览维护在内的全流程服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展览策划、展示文本撰写、概念设计、深化设计、布展等工作。
5.技术及质量要求:施工布展参照《档案展览工作规范》(DA/T 102-2024)执行,成交供应商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安全、包质量,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全部展品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同时必须提供《安全承诺函》。展览需要设计及制作展标,展品使用PVC材质悬挂式相框进行展览,需要约120个相框,具体数量根据展览设计实际确定,且需购买2个70寸电子屏用于循环滚动展示。
6.运输要求:所有展品按时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货物交付之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展览结束后,展品及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运送至武汉市档案馆保存。运输方式由成交供应商自行决定,运输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其他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应注明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拍摄事件、人物、时间、地点、背景。Tif格式文件不低于50MB,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7MB。作者应当将作品和未经调整的原始数码照片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禁止使用AI等新技术手段制作照片,一经查处取消评选资格。
2.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年至今,单幅、组照不限,组照原则上不超过4张,组照视为1幅。
3.所有投稿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且尚未发表。参加过武汉市档案馆各类有奖专题照片征集的作品请勿再次投稿。凡因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导致的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画册制作及其他宣传活动(非营利性)。对于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5.武汉市档案馆将与作者签订作品使用协议书。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上述各项要求。
(七)项目管理及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服务团队,并详细阐述各人员在本项目中的分工及岗位职责。
2.团队管理与人员稳定性,原则上不得更换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确需更换的,接替人员的资质、经验不得低于原人员。
3.服务团队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服务期间接触的馆藏档案、专家资料、活动方案、未公开数据等信息承担严格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复制或带离相关内容。服从采购人的现场管理、工作安排及全程监督。
★4.供应商需提供完整详细的项目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征集方案、评审方案、宣传方案、展览方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本公告有效期为2026年5月19日至5月21日,供应商应当于5月22日上午12:00前将响应文件邮寄至武汉市档案馆征集编研部。
三、采购方法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从质量和服务均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3家及以上供应商中,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项目成交供应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汉市档案馆征集编研部 彭皓亮
联系电话:82464201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怡和路59号市档案馆506室
附件:响应文件的格式
武汉市档案馆
2026年5月19日
办公室及展览预约电话:027-82812716
值班电话:027-82834953(夜间、节假日)
档案馆查阅咨询电话:027-82812709
档案征集咨询电话:027-8246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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