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机档6号
近期,江岸区国家税务局等20家单位通过了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 2016〕1号)规定,现将通过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单位名称和考评等级附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有无档案工作违法现象。
(二)近三年内有无发生档案丢失、被盗、损毁、失泄密、篡改等档案安全事故。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17年12月6日前向武汉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反映。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号码:027-82831749
附:评审单位名单
武汉市档案局
2017年11月29日
附:
评审单位名单
省特级认定:江岸区国家税务局
省特级复查: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武昌区国家税务局
武汉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武昌区工商质监局
江夏区审计局
武汉市审计局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省一级认定:武汉市东湖风景区国家税务局
省一级复查:武汉市妇女联合会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督察总队
武汉市财政局
江汉区档案局
中共武汉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国家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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