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档案局(馆),市各专业、部门、企事业档案馆:
国家档案局确定2017年“国际档案日”主题为“档案——我们共同的记忆”。我市将于6月9日市区协调联动,部署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主题内容
突出档案记忆这一主题,宣传档案记忆的重要性,让保存好档案记忆成为公民和组织的自觉,内容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落实国家档案局的有关要求,踊跃参与其组织举办的主题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订购国家档案局委托中国档案报社和中国档案杂志社编印出版发行的档案记忆宣传挂图、宣传册等宣传资料。
二是协助参加或组织参观市档案局(馆)主办的档案展览,组织观看由市档案局等部门联合摄制的档案记忆电视片,出席全市档案新闻发布会及其他互动活动,阅读市档案局6月9日《长江日报》上的“国际档案日”专版文章。
三是各区档案局和市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举办档案展览、公布档案史料、开设主题讲座、拍摄播放视频、开放馆舍,发放或张贴宣传画或标语横幅等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档案局设立由彭玉娟副局长牵头分管,局法规处负责组织联络的工作专班,协调推动全市“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有序开展。各区档案局(馆)和市各专业、部门、企事业档案馆要明确分管负责人与具体承办人报我局。我局将于近期赴你们单位调研指导“国际档案日”宣传筹备工作。
三、明确有关要求
各区档案局(馆)和各专业、部门、企事业档案馆要认真谋划好宣传活动,力求突出档案记忆特色,精心制定活动方案,于5月10日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和活动方案报我局法规处。在策划宣传活动时要争取新闻媒体的参加和报道,运用新媒体做到线上线下互动和社交媒体联动,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各单位要强化安全意识,确保人员安全以及档案馆库、档案实体和档案信息的安全。
具体事宜请与我局法规处覃斌联系,电话:82786681。邮箱:1336735845@qq.com
武汉市档案局
2017年4月20日
办公室电话:027-8281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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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馆查阅咨询电话:027-828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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