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机档5号
近期,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等14家单位通过了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评审。根据《湖北省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鄂档规〔 2016〕1号)规定,现将通过单位予以公示(具体单位名称和考评等级附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监督内容:
(一)有无档案工作违法现象。
(二)有无危害档案安全的情况。
(三)对评审结果有无异议。
二、社会公众对上述内容的监督意见,请于2016年11月8日前向武汉市档案局业务指导处反映。
邮政编码:430071 电话号码:027-82831749
附:评审单位名单
武汉市档案局
2016年11月1日
评审单位名单
省特级复查: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政协武汉市新洲区委员会办公室
武汉市新洲区房产服务中心
省一级认定:武汉化学工业区政务服务中心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投诉咨询服务中心
省一级复查: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地方税务局
武汉市湖泊管理局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武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蔡家田休养所
武汉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
武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竹叶山休养所
武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鄂城墩休养所
武汉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
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处
办公室电话:027-82812716
值班电话:027-82834953(夜间、节假日)
档案馆查阅咨询电话:027-82812709
展览参观咨询电话:027-82784374
Copyright © 2020 武汉市档案馆 版权所有 湖北省武汉江岸区怡和路59号
鄂ICP备19019621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201号
读档
武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