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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指南

发布时间:2016-08-05 00:00 来源:市档案局办公室

    档案资料征集是丰富档案馆馆藏资源、完善馆藏结构的有效途径,也是保存历史,弘扬文化,延续档案价值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馆先后重点对武汉市著名人物档案、红色档案、民间文化档案资料开展了专项征集,获得了一批珍贵档案。我馆根据征集工作制度化要求,常年开展对外征集,鼓励和欢迎广大市民将所收藏的珍贵档案资料捐赠或出售给我馆。

    征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武汉市档案馆馆藏实际状况。

   征集原则  以满足利用需求、弥补馆藏资源空缺、改善馆藏内容结构为总原则,按年度或随机选定专题有计划进行。

   征集内容  散存、散失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纸质、电子、声像、实物等各种载体档案及相关文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历代王朝和政权统治时期武汉地区的机构、社会组织等形成的档案资料;

    2、建国前武汉地区中国共产党(武汉地下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形成的档案资料;

    3、武汉各个历史时期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知名人士、专家学者、著名宗教人士等形成的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手稿、日记、书信、专著、传记、回忆录、学术成果、文学艺术作品、书画作品、照片、音像、题词、证件、证章、谱牒等;

    4、原籍武汉或曾在武汉工作过的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资深作家、画家、艺术家、军事家、企业家、战斗英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及其他著名人士的作品和相关档案资料;

    5、散存在社会上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武汉公务活动中形成的讲话、录音、录像、照片、题词、书信等原件或复制件;

    6、散存在社会上的历任武汉党政领导人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信函、题词、讲话、录音、录像、照片等原件或复制件;

    7、武汉各历史时期名厂、名店、名牌的匾、牌、商标、地图等档案资料;

    8、武汉各个历史时期在社会生活风俗、街市景观、文化艺术、民族宗教等方面具有代表性的档案资料;

    9、武汉境内有关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各类遗址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10、其他具有历史凭证、资政育人和科学研究价值的档案资料。

   征集方式  以接受捐赠为主,货币收购、征购及其他合法方式为辅。

   征集程序  征集资料由市档案馆统一组织。征集档案资料时,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经办。征集人员应当主动出示表明身份和工作任务的证件。为征集档案资料的鉴定、审核通过后,征集人员填写档案资料清单,与被征集人办理相关手续。向捐赠单位或个人颁发档案捐赠荣誉收藏证书。

    在档案资料征集中,对档案资料的真伪或者价值有异议的,征集人员或者档案资料所有人可以将档案资料提请市档案馆档案资料征集鉴定委员会鉴定。

   信息公布  市民可通过报纸、武汉市档案信息网站等平台关注档案馆公示的档案征集相关信息。保存有征集范围内档案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来馆面谈或者以信函、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市档案馆联系。

   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一元路5号      邮编:430017

    邮箱:byc82784374@163.com

    咨询电话:82784374

 

小贴士:鼓励单位和个人向市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对以下捐赠人可以举行捐赠仪式予以宣传。

    1、捐赠档案资料价值独特或比较稀少;

    2、捐赠档案资料数量大、成系统;

    3、捐赠者具有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影响力